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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处

教科研处工作职责

 

1.教科研处是学院教育、科研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院的各类科研计划、科研成果、科技开发、学术交流、重点学科建设等工作。

2.根据国家科技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本院实际,负责制订学院教育科研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审议,报请院长批准。 

3.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和重点科研任务的落实,组织进行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评审、执行、结题、验收、鉴定、报奖、成果转化等管理工作。

4.根据国家科技方针、政策及本院科研工作发展的需要,及时制定和修订科学研究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

5.负责校内校际等科技合作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统一管理院内外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和科技培训工作。

 6.负责对院内承担科研课题的机构和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和规划管理,不断提升学院科研水平和能力。

7.建立和完善部门工作制度和处内人员岗位职责,负责检查、督促履行职责情况,做好科研处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

8.建立和完善科研成果奖励表彰制度,定期召开全院科研工作会议,对我院各部门各专业坚持在自主创新,开拓进取,在科研工作中做出成绩的教职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9.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教科研处负责人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科研方面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院务会、院学术委员会的指令计划及文件精神,全面负责学院科研工作的管理。

2.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我院实际,制定我院中长期科研工作的发展规划,以解决学院和社会经济发展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我院科研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3.组织对科研处及各系(部)、处(室)的科研基础、科研能力、及科研成果等进行调查研究,建立和完善我院科研信息档案,将各系(部)、处(室)、个人以及社会相关科研信息整理建档保管备查。
4.不断制定、创新、完善科研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及规定,建立健全与学院整体改革相适应的、与其他部门协调发展的灵活且有效的科研管理机制。
5.严格管理严格要求,认真组织全处工作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素质和科研能力,使科研处工作高效有序的运行。
6.组织筹备迎接上级科研部门对学院科研工作的检查评估,检查、督促全院科研工作的进展以及组织科研项目的鉴定、申报、评审。
7.在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及时改进贯彻上级科研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协调与各系(部)、处(室)的关系,充分发挥各系(部)、处室进行科研工作的积极性。
8.完成学院年度科研任务,组织对处内人员的年度考核,并对其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呈报院务会。

9.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科研立项资助、获奖科研项目奖励经费的申报和审批,并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

10.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