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 2024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 2024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新闻来源:招生就业处   发布时间:2024/5/15 22:47:13   浏览次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 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招生文件精神,为保障我 院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 代码:13786

二、学院地址:郑州市龙湖南大学城(郑州市新郑市芦家桥)

三、教育层次:专科(高职)

四、学院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学院概况: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 部注册备案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工科为主,主要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生产、建设、管理一线的应用型高级技能人才。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制定,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纪检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七、2024年招生计划

2024年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合理安排各专业省内计划,同时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学生。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具体要求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 社会公布。

八、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具有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河南省普通高校 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九、录取方式与条件及程序

我院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遵循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严格执行各省(区、市)所制定的招生录取规则,对于进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对所有进档考生,采用“专业清”即“专业优先”。先将考生按照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队列,然后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规则排序后,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报考情况,可进行调整。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相同成绩按语数外科目成绩排序录取。所有专业男女不限,文理兼收。

我校艺术类专业均在艺术批次进行录取,按照艺术批次投档录取规则执行。

学校录取的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政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我院各专业学费按豫发改收费(2021)456号文件规定标准。具体  学费标准如下:文科类3700/.生,理工类4200/.生,艺术类6000/.生。住宿费标准暂定:700//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  执行。书费预收500//(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为学生代购教材)。教材 费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我校所有校企合作 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学校或企业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职业技能 培训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 话0371-65398999

十一、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情况

学院建立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院学生资助奖励项目:国家奖学金(8000//)、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年、二等3300//年、三等2600//),新生入学奖学金(1000/),退役士兵学费补偿(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生源地或校园地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

申请程序:

奖励类项目:个人申报→班级评议→ 院系推荐、公示→学校审核、公示

资助类项目:困难认定→个人申报→班级评议→ 院系推荐、公示→学校审 核、公示

十二、专业调剂情况

新生在报到注册后,按照《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规定(试行)》,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第一学期末可进行专业调整申请办理。

十三、毕业证书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按照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颁发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四、毕业生就业情况

我院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院设立有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专门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推荐工作和组织招聘等服务工作。

十五、其他

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 法律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十六、附则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 院招生就业处。专业计划数和招生人数以教育厅公布为准。

十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 址:郑州市龙湖南大学城 邮 编:451192

网址:www.zazy.cn

E-mail: zazyzjc@126.com 电 话:0371-65398999

传 真:0371-65398999